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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屯高速公路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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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屯高速公路管理的建议
(A类)
琼公函〔2015〕713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43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A)
   
    冯斯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屯高速公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
    自海屯高速公路开通以来,我厅交警总队就积极着手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并于2013年完成海屯高速公路监控设施的设计、规划和勘探工作,2014年完成海屯高速、G98高速公路绕城段和海文高速公路监控设施建设的招标工作,2015年1月份开始施工建设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已完成对海屯高速公路监控设施整体建设工作,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关于建设服务站和加油站和标志牌问题,属交通厅负责,我厅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交通部门进行增设和完善。
    二、关于违规违法现象严重问题
    海屯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原因主要是,海屯高速公路目前有6个互通24个出入口,实行开放式管理模式,一些邻近高速公路村庄的群众为图方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自行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或行人横穿高速公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警力不足,难以对每个出入口进行有效管控。对此,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公路路政、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完善管理设施,加大对出入口和加油服务站交通违法查处执法工作。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深夜运输有意规避公路路政、交警部门执法的超载车,严格依法处查,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
    三、关于养护和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我厅交警总队高度重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工作,2011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高速公路沿线市县交警部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巡逻警车每天具体巡逻次数、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根据工作的实际效果,每天全线巡逻次数不得少于3次,同时建立高速公路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高速公路沿线市县交警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不断强化高速公路管理;我厅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成立了两个高速公路督导组,每天上路对高速公路沿线市县交警部门巡逻管控工作进行督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市县交警部门由于执法装备和警力严重不足等因素制约,难以落实24小时管控,存在巡逻管控不到位之处。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建立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会同公路部门联合执法,提升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的查纠能力。二是继续加强高速公路巡逻管控力度,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通知交通公路部门及时进行修复整改。三是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高速公路维护单位(省公路局和海南高速公路股份公司)统一组建专门的高速公路拯救清障运营公司,配备大吨位拖车和吊车,应对重大交通事故等各种突发事件造成的交通堵塞,快速清障现场,及时疏通交通。
    附: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公安厅
    2015年7月15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人:陈骏
    联系电话:6883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