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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安排省级资金解决定安县分担的定海大桥25%建设资金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    2015-03-1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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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69号提案的答复(A)
(A类)
王昌国、林诗良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安排省级资金解决定安县分担的定海大桥25%建设资金的建议”提案(第0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定海大桥项目是列入我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总投资46,7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30万元,省级配套16,470万元,市县配套26,784万元,计划竣工时间为2015年12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海大桥工程项目,要求海口市、定安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形势和海南上项目、扩投资的高度上,充分认识该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我厅已下达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3,530万元、省级地债资金1.5亿元用于支持定海大桥项目建设。
    2015年4月28日,陈志荣副省长带领海口市、定安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实地查看了定海大桥项目工地,并在东山镇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
   
    研究推进定海大桥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会议决定:海口市和定安县按照2011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70号)精神各承担1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鉴于定安县财力困难,我厅将在分配新增地债转贷额度时考虑对定海大桥项目予以支持,建议定安县政府向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地债项目时将定海大桥工程项目一并列入。同时,考虑到地债资金下达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我厅将根据定安县政府的申请,通过调拨资金的方式予以支持,待地债资金下达后由定安县政府置换归还。
    感谢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