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在我省企业推广全面质量管理(TQM)知识普及教育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03-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5年7月22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在我省企业推广全面质量管理(TQM)知识普及教育的建议
(B类)
尊敬的沙奇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企业推广全面质量管理(TQM)知识普及教育的建议》收悉。我厅在征求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相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出台了《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海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工作文件,坚持把质量工作与提升产业整体素质相结合,努力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省已成立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成员单位包括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25个相关厅局,具体负责实施我省质量强省工作和开展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及考核检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围绕社会和企业进行,向企业强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带动整体质量发展,已建立起良好的全省质量管理工作基础和协调推进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琼府〔2014〕15号)的有关规定,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可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牵头组织实施,不再单独另设机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小组成员单位,会积极推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经费可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省财政厅将结合财力给予保障。如确需设立专项资金,应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省质监局提出申请,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201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与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以及省质量协会等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和骨干企业,共同营造质量社会共治氛围,通过组织培训、深入推广、建立标准、搭建平台等方式,持之以恒地推进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质量竞争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质量管理工作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