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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立法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人大办公厅;省法制办公室;  2015-03-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质监局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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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海南省政协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海南省政协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148号提案的答复(B

 

沙奇斌委员

  您在省政协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加快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立法的建议”(第014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共信息标志广泛应用在城市的商贸、旅游、交通、医疗、文体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为公众生活提供指引和便利。使用规范的公共信息标志能体现出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近年来,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愈显重要,省人大和省政府也将《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条例》列为2013年、2014年立法调研项目。为此,我局积极启动立法调研工作,到三亚市就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三亚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并对我省公共信息标志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梳理,找准我省实施公共信息标志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邀请省法制办专家组成立法调研组分别赴成都、银川、沈阳就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相关工作进行立法调研,了解兄弟省市出台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意见,还邀请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旅游委、省住建厅等部门参加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立法研讨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条例(草案)》,并积极上报2015年立法计划项目。现省人大和省政府已将该条例列为2015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提出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我局正积极加强与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做好进一步调研、征求意见和完善上报工作,争取条例草案尽快出台。

感谢您对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630

 

联系单位及电话: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0898-653309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