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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重视民间社团功能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和知识支持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    2015-04-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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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29号提案的答复(B)
徐元芳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民间社团功能,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和知识支持”的提案(第0129号),省政协办公厅在会议后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社会团体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厅于2014年2月印发了《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琼民函〔2014〕106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这一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了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团体的登记门槛、简化了审批程序,有利于四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关于发挥社会团体功能。
    近年来,我省各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解贸易纠纷、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参与行业发展评估、承接政府委托事项等方面,已逐渐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我省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加快职能转变步伐,秉承“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这一理念,不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等方式,将部分政府职能或事务性工作交给条件具备、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同样,从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角度出发,我厅始终支持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人才培训,加强人才储备机制建设,并引导其积极为会员单位或企业提供人才支持、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储备,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瓶颈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7月10日
工信厅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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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民间社团功能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和知识支持
(B类)
徐元芳委员:
    您提出的《重视民间社团功能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和知识支持》的提案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中小微企业因其特殊的经济地位和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引才难、留才难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紧要问题。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持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针对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员开展一系列提升企业素质的活动,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展。
    一、在鼓励社会组织发展方面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我省一直致力于健全和规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一是全面推进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建成以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枢纽平台,引导和带动各类行业窗口平台和各市县服务机构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构建起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基础环境。二是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自2012年起,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同时每年推荐服务业绩突出的省级示范平台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共认定了35家省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成功推荐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服务机构获批为国家级的示范平台。这些示范平台将在政府引导下,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市场化运作,不断完善示范平台的运作机制和服务流程,按各平台服务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检测、人才培训、融资对接等形式多样的个性化服务。
    二、在提升中小微企业素质方面
    利用国家银河培训、“海南中小企业大讲堂”和“海南省中小企业融资大讲堂”等平台,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经营者和服务人员素质。自2010年以来共组织各种专题的公益性培训200余期,培训各类中小微企业不同层次的人数达6万人次。
    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