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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扶持农村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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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农村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B类)
B
   
    琼农议字〔2015〕9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李执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农村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工作,201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办发〔2010〕35号),2012年1月《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正式实施,由于出台了一每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强,财政投入从2007年的400万元增长到2014年7600万元,7年增长超过19倍,累计投入总额超过3个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累计达到12404,是2007年底的250家到2014年底的12404家,7年增长49倍,平均每年新增合作社近2000家。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积极了贡献,以各市县提供的材料为依据,经过初步估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员收入20—30%以上,合作社的发展也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在推动市县特色农业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昌江县农民合作社这几年发展也比较迅速,合作社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别农业规模化种植、养殖和特色农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我省农村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竞争力弱等问题影响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制约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
    省农业厅对合作社发展工作非常重视,把规范合作社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是建立了由省农业厅等13个省直部门参加的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
    二是抓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出台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通过会议、培训班、典型宣传等形式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编印《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手册》6000册下发到市县和合作社,指导市县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是推广典型经验。编印了2000册《农民合作社之路》一书下发各市县,对86家运作规范、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经营模式。
    四是加强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结合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情况,开展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指导市县管好、用好扶持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效用,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
    五是建立了全省农民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了6000多家合作社信息的采集,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数据。
    六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培训班。为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和运作,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从2013年开始,省农业厅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合作社综合培训班。组织人员对18个市县开展巡回培训,培训以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每年培训合作社2000家左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合作社的规范化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七是印发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开展了示范社评定监测工作。目前我省有190家省级示范社。2014年有11家合作社被农业部等九部委授予国家示范社。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经营管理、竞争力、带动能力,不断夯实合作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开展示范社建议行动,重点培育省级示范社和市县级示范社,通过示范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市县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合力;不断加大对合作社财政扶持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更多财政扶持项目;与省财政厅紧密配合,拟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与农民增收计划;引导合作社横向联合,成立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合作社竞争力;支持和鼓励合作社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强合作社培训和市县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力度;与省农信社紧密合作,开展惠农贷活动,积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农经处,彭德旗;
    联系电话:0898—6533810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