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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推动海南省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05-1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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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海南省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的建议
(A类)
蔡晓星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069号)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领导”和“合力推进”的建议。
   
    省政府已于2000年成立了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其中,主任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老龄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和省民政厅厅长分别担任。现成员单位有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等27个单位。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我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二是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三是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四是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县、自治县的老龄工作。五是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同时,省政府于2014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32号),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推进养老机构发展,培育养老服务产业等目标,并要求各市县、各职能部门从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完善人员培训和就业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等6个方面,全方位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关于“创新模式”的建议。
   
    2014年以来,我厅积极指导各市县努力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等方式,把信誉好、实力强、专业水平高的社会组织和家政、餐饮服务等单位吸引到养老服务中来。目前,海口恭和苑与海口市人民医院在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深度探索,通过整合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体育大学等优质资源,利用养老机构毗邻医疗机构的区位优势,建立起海口市人民医院恭和苑康复疗养区。此外,海南山海疗养院和琼海天来泉养老中心,通过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康复室,购置专业医疗康复器具,定期聘请医疗机构医疗专家、康复医师对入住老年人进行医疗康复检查和授课,提升了养老机构医疗康复能力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三亚市于2014年4月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通过了《三亚市申报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该市正积极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的8项试点任务,明确试点目标、重大项目、保障措施和落实时间,为今后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供借鉴。
   
    三、关于“整合资源”的建议。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32号)和《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12〕15号)有关精神,省民政厅将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给予土地、税费及信贷优惠,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贴、营运补贴;继续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带动境内外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目前,海口恭和苑、琼海天来泉、三亚山海天等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陆续落户海南。
   
    四、关于“合理统筹”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一是提高农村敬老院建设水平。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把农村敬老院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累计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23526万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0所。同时,根据《海南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少于10张床位的村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作为分院并入乡镇办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截止到目前,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共计161所,床位5541张。二是建设专业养老服务设施。以市县中心养老机构等专业养老服务设施为建设重点,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11年以来,我省规划建设省级、市县级中心养老院14家,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床位2588张。其中,海南省托老院、陵水县养老服务中心、屯昌县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儋州、澄迈、万宁、文昌等市县中心养老院项目已竣工,定安、琼中等7个市县中心养老服务项目已动工建设。2015年3月,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上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体系项目,申报项目14个,新增床位824张,涉及项目总投资10124万元。三是落实中央福彩公益金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福彩公益金2665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资金1770万元,占中央福彩公益金的66.4%。
   
    五、关于“加强培训”的建议。
   
    1、2014年,省民政厅利用省托老院床位和医疗器械资源,建成我省首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一是组织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师资和考评员资格认证考试。目前,现有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3人,考评员8人,技师1人;二是免费为全省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鉴定。2014年培训180人,2015年培训18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利用现有职业培训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和工会、妇联组织举办的大中型家政服务机构依法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所属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庭服务培训。2013-2014年,全省组织家政服务员进行技能鉴定,报名5346人,鉴定合格3998人;组织护理员进行技能鉴定,报名138人,鉴定合格133人;组织养老护理员进行技能鉴定,报名683人,鉴定合格599人。
   
    2、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在编制“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康复、疗养、护理等医疗机构,并预留足够空间建设“医养结合”型医疗中心。二是鼓励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性护理院。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人员。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潘鸿;联系电话:65332606)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