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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有序做好我省农村普法守法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司法厅;    2015-03-2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司法厅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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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叶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做好我省农村普法守法工作的建议》(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已转来我厅承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努力发展农村经济,为普法守法提供良好的环境的问题
    我厅历来坚持司法行政工作要积极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理念。2014年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既定目标任务,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394件,免费解答群众法律法律咨询54833人次,挽回损失或取得效益15518.1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对此予以充分肯定。通过召开推进会、调研督导以及开展“绿岛法援”系列专项活动等方式,大力督促各市县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文昌、儋州、昌江等3市县均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当地党委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海口、保亭、五指山、文昌等4市县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五指山、保亭、澄迈和陵水等4市县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省级“12348”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司法厅机关办公楼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认真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关于积极实施“农村普法守法”工程的问题
    农民一直是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省“五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规划都把农民列为重点对象之一。我们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不同阶段开展了主题明确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积极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我厅与省普治办、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并协调指导各市县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开展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等系列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得到增强。同时,我们还指导各市县司法局采取禁毒琼剧进乡村、法律进集市、法治电影进乡村等措施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采取得力措施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五五”普法期间,我们通过采取法治宣传队伍到乡村、法治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治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落实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解决实际问题在乡村等十项措施,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和省农场垦区组织实施了“法律进乡村”工程。通过工程的实施,我们探索建立了“五个一”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即全省124万多家农户每户赠发一本法律手册,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建立一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2007年12月4日,时任省委常委肖若海同志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面介绍了我们的经验作法,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省内外媒体先后进行了深度报道。
    三、关于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普法守法宣传活动的问题
    我省历来重视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在开展各类型主题活动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农村开展专题普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航天城”、“西环高铁”等重大建设项目及“博鳌年会”、“雷霆扫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广播、开辟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治安管理、禁毒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
    (二)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联合省民政厅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共有33个行政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54个行政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指导各市县在农村建设了一批法治宣传栏、农村文化室法律图书角,进一步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三)积极协调法院系统,将巡回审判、模拟法庭等形式的普法教育形式常态化,各级人民法院有序深入案件发生地的乡村进行庭审,广大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宣传教育。
    (四)大力开展农村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积极探索富有海南地方特色的普法宣传节目,先后涌现出融入“海南琼剧”、“临高木偶戏”、“儋州调声”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普法节目。
    (五)充分利用广播媒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2011年起,我厅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合办海南话广播栏目《农村法制》,编播法治广播节目300多期,接听热线电话和参与节目互动1000多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成为我省农村百姓喜欢收听的广播节目之一。
    四、关于建立法律宣传的固定阵地和常驻农村的法律服务机制的问题
    (一)制定《海南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全省共有1468所学校重新选聘了兼职法制副校长,2000多人次参加兼职法制副校长或中小学校长普法培训,全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了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二)组织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司法厅、省普治办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根据海口市法制教育中心的真实案例,编排了8个法治宣传情景剧,在全省巡回演出160场,巡演行程遍及全省除三沙市以外的25个市县(区),全省35万多名中学生观看了演出(占全省中学生51%)。这种以青少年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情景剧表演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的做法,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2014年12月4日,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委六届七次全会总结讲话中对巡演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省司法厅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情景剧方式,开展‘为了明天——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累计巡演160场,让35万名中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得到了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充分肯定。这说明,创新普法方式,也会收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人民日报》等30多家媒体报道共计300多篇,央视《新闻联播》等电视报道累计达4个多小时。2014年4月15日和18日,央视新闻频道和《新闻联播》栏目先后对我省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进行了报道,同年11月4日、5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以“法治小品走进海南校园”,“海南法治文艺演出入脑入心”为题再次报道。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和罗保铭书记、原省长蒋定之等领导对这项活动都做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副省长何西庆,省政协副主席丁尚清和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等领导先后观看演出,团中央两次派员并组织专家莅临现场指导,成为我省“六五”普法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一项工作,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总结并推广了我省法治文艺进校园的经验做法。
    (四)司法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始终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内务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所各项职能充分发挥,为维护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2012年,中央分3批下达国债项目220个,安排国债资金1720.6万元。目前,全省累计新建司法所212个,占总数的96.3%,建筑面积30414平方米。地方累计支持资金1100万元,全省司法所共有电脑838台、打印机242台、汽车46辆、摩托车309辆,为司法所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395.7万元。全省共有司法所220个,全部正式列编,乡镇(街道)覆盖率100%,其中,明确副科级以上建制司法所67个,占总数的29.7%;全省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393人,其中政法342人,占总数的8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35人,占总数85.2%,全省220个司法所纳入了县(市、区)财政经费预算,占总数的100%;19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司法所”,占总数的87.7%,30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标兵司法所”称号,19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称号。2005年以来,全省基层司法所代表基层人民政府府处理纠纷31008件、参与处理社会纠纷“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21763人次。
    感谢您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