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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大基层警力投入确保农村乡镇治安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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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基层警力投入确保农村乡镇治安的建议
(A类)
琼公函[2015]617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04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A)
   
    黄绍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警力投入确保农村乡镇治安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预防犯罪工作。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加强农村乡镇预防犯罪工作。一是选派498名优秀基层派出所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法制部门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对易发案件的地区防范进行详细讲解,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乡镇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交警部门深入车站、交通复杂地段等重点部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乡镇居民不选择超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四是禁毒部门深入乡村通过举办禁毒知识讲座、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禁毒展板展览、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增强村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让广大居民自觉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五是民警深入到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家中,给予必要的帮扶和教育,并对有违法犯罪和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认真做好帮教工作。
    二、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乡镇派出所民警进村庄,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力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录入计算机,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和研判,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派出所民警通过在社区农村张贴宣传画、开展咨询活动、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组织普法知识教育,加强对居民治安防控意识教育,引导居村民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居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巡逻防控,确保农村治安稳定。乡镇派出所依靠基层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开展技防、物防,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公安派出所民警坚守岗位,针对多发案件时间,开展针对性地段巡逻,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公安派出所以动制动的打、防、控能力。在有条件的乡镇配备联防队员,配合派出所武装巡逻,执勤防范,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建立重点部位定点武装执勤、武装巡逻等工作机制,强化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缩小犯罪空间,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侦破长效工作机制,举全警之力,对乡镇发案一起力破一起,尽量减少积压案件,以避免造成未破案件积压。省公安厅长期将侦破案件工作作为市县公安局年终综合考评项目,即年度现行破案率达不到百分比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不得评为年度市县综合考评优秀单位并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性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公安局、优秀民警等)的评选资格。省公安厅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恶、涉枪涉毒、通信诈骗、“两抢一盗”等5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乡镇案件高发的势头。同时,向社会公布了打击团伙犯罪的举报电话,发动乡镇居民举报团伙犯罪案件线索。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公安厅
    2015年7月1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人:杨昌壮
    联系电话:0898--6883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