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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海南外向型家具制造业的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1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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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海南外向型家具制造业的发展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29号提案的回复
   
    林康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海南外向型家具制造业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海南家具制造业发展的关心。经我厅对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外向型家具制造业原材料问题
    我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目前国家严格控制原材料资源的采伐,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今年下达我省的木材采伐量424.9万立方米,出材量291万立方米。除计划配置外,为使供需平衡,国家还积极鼓励垦荒育林和退耕还林,并从国外引进原材料。总体看,省内家具制造企业选择原材料的渠道还是比较广泛。
    二、关于限量板材出岛问题
    目前我省板材的流通主要遵循市场原则,省林业部门尚未出台有关政策控制板材出岛。您提出的鼓励成品或半成品出岛、提高加工产值和增加税收的建议很好。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林业局做好相关情况调研,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努力提高海南家具制造业发展水平。
    三、关于支持家具制造业等中小企业发展
    我省外向型家具制造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能有效促进我省劳动力就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包括《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今年省里又专门拿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重点用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此外,财政部和商务部亦设立了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我省家具制造企业可积极申请争取有关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海南省家具制造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省工信厅联系人:刘桂林 联系方式:6535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