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9-04-0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09年6月1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领导非常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2009年3月2日,我厅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课题组,结合服务于我省国际旅游岛和自由贸易区建设和群众关心的户口热点问题,正在加紧出台放宽城镇落户政策。
    关于在海南购房和投资可办理海南户口的建议,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15号),取消“投资、购房入户审批”。相关问题省政府正在研究中。
    感谢你委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孙振林 联系电话:65312713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人社厅
2009年6月29日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B)
民革海南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我省就业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几年来,我省一直努力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工作,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积极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确立了企业作为市场用人主体、劳动者作为供给主体的模式,形成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我们积极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省级和各市县都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绝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了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同时鼓励和规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发展,为就业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23个街道,其中20个街道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为56人;全省共有204个乡镇,其中198个乡镇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为718人;全省共有445个社区,其中269个社区已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共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558人。我省的各个人力资源市场都分门别类设置了各种业务窗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为群众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鉴定申请、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比较滞后。由于多种原因,大部分市县的人力资源市场设施、条件比较落后,少数市县的人力资源市场仍未建成。二是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失衡。目前,我省仍有个别市县的乡镇(街道)未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多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办公条件差、人员配置不齐全、资金投入较少,大多数村委会尚未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信息采集员)。由于劳动保障平台的不健全,给劳务输出的组织、就业情况的统计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就业服务,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制度、工作“六到位”,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其管理业务水平。在我省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平台,鼓励和帮助劳动力转移数量较多的村委会设立劳动保障协管员(就业信息采集员)。同时,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提高我省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水平,并加大地方财政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投入,尽快完成部分市县的人力资源市场基建工程后续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刘小俊
    电 话:65200865 65342006(传真)
   
教育厅
2009年8月6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B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学校高价费、择校费、借读费、学杂费的建议
    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08〕2487号),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2009年春季起不收择校费。对几所改制学校目前也正在清理规范之中,基本思路是用1-3年的时间,逐步还清贷款和债务,收归国有,按公办学校收费。
    二、关于省一级学校面向全省招生,严格按照分数排名公示、录取的建议
    由于基础教育属地管理,原则上应优先满足本市县需求,是否面向全省招生,由地方政府决定。
    感谢贵委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民政厅
2009年8月1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对政协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提案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2004年9月,民政部专门召开了全国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以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2007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我省城市低保制度,初建于1995年,1999年在全省基本建立。2003年5月11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海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并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2009年4月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3524户、177649人,占城镇总人口的5.39%,人月均保障标准189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为121.92元。
    (二)我省农村低保制度是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4年3月,我省开始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在文昌市和保亭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试点。2005年,省人大制定的《海南省农村改革方案》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全省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要求全省各地务必于2005年底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5年底,我省已按要求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8852人,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截至2009年4月底,全省纳入农村低保人数达88751户、206814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91%,人月均保障标准11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为62.66元。
    (三)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印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的要求,废除了过去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建立起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社会关爱性救助制度。各市县先后建立了救助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救助管理经费。目前,全省已经建立了海南省救助管理站、海口市救助管理站、三亚市救助管理站、琼海市救助管理站、陵水县救助管理站和昌江县救助管理站等6个救助管理机构和海南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全省6个救助管理站共有职工85人,设置床位349张。近年来,为了推动我省救助管理机构的完善和发展,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我省开展三亚市儿童福利院迁建、海口市儿童福利院扩建和儋州市儿童福利院新建等3个“蓝天计划”建设项目,其中儋州市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于2008年1月正式动工兴建,计划于2009年年底完成兴建,并投入使用;海口市福利院和三亚市福利院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民政部与国家发改委配套资金420万元已到位,省级配套241.5万元也已下拨,计划2009年年内开始动工兴建。
    二、目前我省有慈善公益性基金会18家,为了鼓励基金会发展和投入公共服务事业,我们在不违反国务院《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对在各市县成立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放宽,可由本市县有关的部门担任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多年来,我省的基金会在推进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省教育基金会自1991年成立以来,筹集资金1400多万,奖励优秀中小学教师550人,慰问贫困教师850人,资助贫困大学生620人,资助孤寡儿童1500名;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自1992年成立以来,共筹集资金3200万元,至今为止.已援建海南74所希望小学,资助了32000多名中小学生,资助贫困大学生1225人,还为57名孤儿提供生活和小学至大学的全部费用,为贫困地区学校提供300多套希望书库和三晨影库。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2年成立以来,募集资金700多万元,表彰了见义勇为英雄122人。成立于2001年的省21世纪人才战略研究会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在海南重点中小学校同实施为期15年的禁毒禁烟宣传教育长效工程,以保护海南中小学生免受毒品危害;资助全省400名贫困家庭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东方市慈善协会2003年成立后,通过组织开展“社会、学校、家庭共筑爱心堤坡”、“爱心在社区闪光”等活动,利用募捐资金实施了“慈善助学工程”、“慈善助残工程”、“慈善助老安孤工程”、“慈善赈灾济困工程”,慈善资助资金达758 47万元,惠及全市174个村庄的15388户,计7.6万人次。
    贵委提出的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我们认为很好,下一步,结合我们民政工作实际,我厅计划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抓好城乡低保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省民政厅于今年5月已呈请省政府,建议尽快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二是抓好农村低保制度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衔接。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着力抓好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筹集,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并适当提高集中供养人员的保障标准。三是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发展。在抓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其他社会救助工作,通过灾害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慈善捐助和邻里互助等措施,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抓好低保制度与就业再就业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扩大就业门路,强化技能培训,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困难群众自食其力,扶持他们发展生产,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民政厅办公室;电话:6533712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财政厅
2010年1月25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D01):
    你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民生规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8年,海南省委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计划在2008-2012年5年内投入4,521,961万元,在教育、就业、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民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七大民生工程实施27个重点项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投入1,019,387万元用于教育工程;投入74,788万元用于促进就业;投入493,397万元用于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程;投入1,328,39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工程(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65,167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助25,845万元,乡镇、村委会运行补助和村干部生活补贴29,00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供养补助308,384万元);投入577,845万元用于住房保障工程;投入330,619万元用于农民增收工程;投入697,529万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上述项目已被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范畴并按规划稳步实施。
    二、关于取消所有学校仍在公开或暗中执行的收取高价费、非户籍儿童的择校费、借读费、学杂费的问题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了海口、三亚城镇收取住宿费和作业本费外,已实现了零收费。其他没有立项的收费项目,均属于乱收费,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予以取消。
    三、关于第三条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对劳动就业、职业培训的投入力度”问题。2009年以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包括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开展特别职业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等。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就业援助,不断强化各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我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6,8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今后,省财政将不断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相关措施。
    (二)关于“加大生活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投入力度”问题。养老保障方面,2009年省财政共拨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5,242万元,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000元,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一级统一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医疗保障方面,2008年我省已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覆盖。2009年,省财政共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20,519万元,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依法关闭破产、困难国有企业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36,075万元,将人均筹资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2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拨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454万元。生活保障方面,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2008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低保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补助水平。2009年省财政共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7,730万元,将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50元。提标后,城市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170元/月人均,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70元/月人均。同时,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方面,建立了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及灾害应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临时救助制度。2009年省财政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097万元,救灾补助资金6,200万元。
    省财政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从业人员和居民、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关于“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设计和近三年推进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部署,初步匡算我省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投入72亿元,其中新增投入571,701万元。按照医改目标,各级财政将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9年,省财政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621万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人均15元;拨付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5岁以下补种乙肝疫苗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4,983万元;拨付10,759万元(含中央扩大内需建设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新建村卫生室144个,已有5个市县实现村村有卫生室的目标;拨付9,500万元,支持区域性医疗中心、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及五指山市平山医院建设,提升城乡卫生医疗水平。
    四、关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开始加大对农村文化专项资金投入。2009年,中央对农村文化投入专项资金6,597万元(其中:文体与传媒专项资金3,877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工程等其他专项资金1,150万元),省财对农村文化项目投入配套资金1,716万元,市县对农村文化项目投入配套资金399万元。2010年,省财拟安排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配套资金444万元;拟安排“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费540万元;拟安排“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配套资金269万元;拟安排农村公益放映性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经费114万元等用于农村文化专项资金。随着地方财力增收,今后对农村文化的投入会逐步加大。
    感谢你委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你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 陈思璇,6851354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