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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创立海南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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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13号的答复
章汛委员:
   
    您关于《创立海南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产业投资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对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您的提案在客观分析我省融资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设立海南本土化的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成立和发展海南本土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路以及相应的工作建议,非常切合海南的实际,对我厅今后的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
    由于我国还没有统一、规范的投资基金法规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国务院也尚未批准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方案,因此,除规模较小的创业投资基金外,设立大型的、特别是金融机构认购的产业投资基金,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查、国务院特批,对发起人资格等条件要求较高。目前已设立的天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及正在筹建的上海等5只产业投资基金均属于这类情形。这对我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尽管如此,省政府仍然把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开拓我省资本市场的重要工作来抓,指示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多年来,我厅一直紧密关注全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动态,认真研究发展我省产业投资基金的思路,积极策划、申请在我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早在1997年,我厅就上报申请设立热带高效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去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又向国家发改委申请筹建中国机场产业投资基金。此外,对以创投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我厅认真做好备案管理和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促其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研究、策划具体的产业投资基金品种,如海洋产业开发基金、旅游发展基金、南药开发基金等,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您的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加以吸收,并逐步组织落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 陈东
    联系电话:65342595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