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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重视黎族药的普查、整理和研发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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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黎族药的普查、整理和研发的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007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重视黎族药的普查、整理和研发的建议”(第0077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黎族药问题。自政协海南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局先后办理了多个提案,并实施了许多具体的措施,如:在海南医药产业中提出“海南生态药业”的发展方向,其中确定重点发展黎族药物与发展南药、海洋药物;先后开展对黎族药基础性研究工作,扶持重要品种的栽植产业化、着手制定海南药材标准等的立项;组织专家深入黎村调查民间药物;扶持五指山地区创办黎族草医门诊部等。

二、关于黎族药物的资源普查。80年代为配合国家中药资源普查,我省分汉区和黎苗自治区开展过普查工作,其中相当部分的品种属于民族药方面的普查。当时海南作为行政区,所有资料都上报广东汇总。时至今日,特别提出对海南黎族药物资源进行普查,我局认为这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艰巨的工作,应该由省政府组织药品监督、卫生、林业、高校院所和部分企业形成联合调查组,政府提供足够的普查经费。调查组成员为聘请省内具有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或国内知名专家作指导,对黎药的品种、分布、蕴藏量及可开发利用资源进行多方协作调研,用12年时间来完成,然后结集出版“海南黎族药物”丛书。

三、关于重视对黎族药物的保护问题。资源保护与开发是相辅相成的,药物资源与自然资源保护一样,要分品种、分区域、分重点。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划定品种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区,严禁采伐;颁发允许采集和使用证书,没有获取资格不得采药;规定有计划地采集,不得采尽挖绝,杀鸡取卵。再是品种的野生变家种,大规模面积地栽植,保存种质资源。这些工作也需要多个部门、多方面协作、强化宣传教育,共同完成。降香(海南花梨木)贵重药材的资源保护就是例证。

四、关于民族药物开发问题。我局认为第一要学习贵州发展苗药的经验,深入对黎族医药基础理论进行整理研究,从传统民族用药中开发新药,使之发扬光大。第二是坚持在循环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发展海南“生态药业”,将南药与海南黎族医药当作一个体系,大力发展,打造海南黎药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在传统黎族民间使用中选取疗效确切、资源丰富、临床有需求的药物品种进行研究开发,形成特色品牌。支持和鼓励企业选取具有开发价值的品种进行GAP培植,扩大药源,既可满足工业大生产的需要又能保护民族药物的种质资源。第三是建立海南民族药材标准这一项目计划已经得到实施,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在2008年底可以完成第一册项目内容。

  五、企业在对黎族药物开发方面有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努力唱响“发展黎药为人民”的口号,大面积种植海南特色药“胆木”;海南九芝堂制药有限公司种植“裸花紫株”;海南绿色中药开发有限公司种植“广藿香”,等等,并已经形成各自的品种特色及优势。还有海口市制药厂、海南万州绿色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专门从事海南地产药物的开发方面已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企业带动、政府支持,企业加农户等是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

以上请批评指证。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治平、郑才成

 联系电话:6683253866832539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提案委员会办

        公室。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513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