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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建立我省在推广普通话的同进,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6-03-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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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省在推广普通话的同进,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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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626                         签发人:陈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16号的答复

 

李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我省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的内容,涉及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特别是国家通用语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关系问题,所关注焦点是:在国家倡导大力推广普通话的语言环境下,担忧海南方言会逐渐消亡,明确建议“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与研究”。

语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之一,海南语言的多样化表现了海南文化多样化的特征,海南话是海南文化的重要载体。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目的是为了消除几千年来存在的语言隔阂,促进人民交流,增进民族团结,推进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繁荣富强,而不是为了消灭方言。事实证明,推广普通话已经取得显著效果。推广普通话客观上确实缩小了方言的使用范围,但只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两者是能够和谐发展的。对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曾举办了“针对‘保卫方言’口号的一场讨论”,专家们的观点和分析对我们颇有启发,谨此附上(见http://www.gmw.cn/content/2005-04/01/content_208641.htm),以供参考,并希望能达成共识。

为传承、发展我省的语言文化工作服务是我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职能之一。我们很想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推动地方方言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以促进我省文化教育、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海南、文明特区多做贡献。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是行政部门,不是研究机构,且只有1个人员编制,主管日常工作和普通话的培训测试工作都感到困难,因而自身无法开展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语言科研的事情应与社科部门和大学的专家沟通,研究解决。据我们所知,海南师范学院刘剑三教授、海南大学辛世彪副教授是我省海南方言研究方面的专家,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将把您的六条意见转给他们,请他们从专家角度提出意见或措施,以期把工作做得更好。

衷心感谢您对海南语言工作的真诚关注!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朱运超、省教育厅办公室

陈晋玲

联系电话:665387416532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