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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6〕26号 签发人:陈 晓
海南省教育厅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16号的答复
李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我省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的内容,涉及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特别是国家通用语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关系问题,所关注焦点是:在国家倡导大力推广普通话的语言环境下,担忧海南方言会逐渐消亡,明确建议“关注扶持海南方言的传承与研究”。
语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之一,海南语言的多样化表现了海南文化多样化的特征,海南话是海南文化的重要载体。推广普通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目的是为了消除几千年来存在的语言隔阂,促进人民交流,增进民族团结,推进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繁荣富强,而不是为了消灭方言。事实证明,推广普通话已经取得显著效果。推广普通话客观上确实缩小了方言的使用范围,但只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两者是能够和谐发展的。对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曾举办了“针对‘保卫方言’口号的一场讨论”,专家们的观点和分析对我们颇有启发,谨此附上(见http://www.gmw.cn/content/2005-
为传承、发展我省的语言文化工作服务是我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职能之一。我们很想在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推动地方方言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以促进我省文化教育、科技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海南、文明特区多做贡献。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是行政部门,不是研究机构,且只有1个人员编制,主管日常工作和普通话的培训测试工作都感到困难,因而自身无法开展海南方言的传承研究工作。语言科研的事情应与社科部门和大学的专家沟通,研究解决。据我们所知,海南师范学院
衷心感谢您对海南语言工作的真诚关注!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朱运超、省教育厅办公室
陈晋玲
联系电话:66538741、6532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