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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重视“城中村”治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4-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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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海府办复字[2005]36号A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三次会议
    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
    《关于重视“城中村”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989年建省以来,海口市城市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市规模不断扩大,我市人口不断增加,城乡结合部的城市化进程发展较快,伴随城市化的进程,原来的村庄逐步被新建的城区包围,形成了“城市中的村庄”,又称“城中村”。据统计,海口市目前共有“城中村”25个,共有农村人口27473人,占地面积18.52平方公里。贵委提出“城中村”治理工作的建议十分中肯,我们将在工作采纳合理的建议。改造“城中村”是关系海口长远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大做强做精做美海口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治理工作的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工作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正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城中村”问题的重点、难点。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条件,根据我市城市化进程的阶段要求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配套政策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指导“城中村”改造的各个工作环节;配套政策的核心和出发点是要以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和发展出路为重点,发挥区级政府的作用,处理好政府、集体、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力争达到“共赢”的目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使“改造工程”深入人心,为实施“城中村”改造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报导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让广大村民了解“改造工程”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环境,发展集体经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出路,争取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改造工程”打下坚定的群众基础,创造拥护改造欢迎改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拓宽融资渠道,走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问题
    改造“城中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有限的财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各种经济形式和合作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可以通过土地置换,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土地股份化运作等经济手续,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力村”改造的积极性。
    四、坚持规划先行,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杜绝盲目上马,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基本上的科学规划,要从改善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小区绿化等方面着手,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改造目标,改造方式,避免“一刀切”,
    确保“城中村”改造的质量,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
    五、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系,搞好社区服务
    “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居民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消除城乡差距,使旧村转变成城市的一个部分。旧村村民户籍由农户转变为居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只是第一步;还要在组织方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城市股份制经济实体,并加以指导和规范运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加强就业培训,精神文明教育,医疗卫生保健,培育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清除封建迷信和“黄赌毒”,建设文明繁荣、环境优美的社区。
    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大力引导、扶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一定能把“城中村”改造成为环境优美,居民舒适,生活方便,经济繁荣,群众安居乐业的文明社区。
    此复
   
   
    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卫局,四个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