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府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
李正翔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七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0165号提案《关于尽快解决那大堂确权颁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宗教教产政策,彻底解决宗教团体的房产及土地问题”的建议,我市推进情况如下:
解决那大教堂确权颁证工作,落实办理基督教那大堂教产问题,需申请确权土地25478.25平方米(38.217亩)。因该基督教那大堂教产缺少市政府相关用地批准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没有达到确权登记条件,目前暂时不能确权登记颁证。
市资规局已同那大教堂工作人员对接,说明需提交相关规划设计等用地资料的情况。目前那大教堂尚未提交相关用地资料。待相关用地资料提交后,市资规局将会同那大镇政府对需要确权的基督教那大堂用地资料进行依法审查审核,审核符合办理确权登记条件后,按程序上报审批,尽快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二、关于“加强对那大堂的保护力度”的建议,我市推进情况如下:
2020年1月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琼府函〔2020〕5号),通知公布那大基督教堂被列为海南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和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衷心感谢委员对我市那大堂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儋州市人民政府府
2020年7月 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儋州市人民政府府督查室 谢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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