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A)
钟兴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公共标识的英文译写”的提案(第0037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特区3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要“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规范公共标识的英文译写对城市国际形象有着深远的影响,对建设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我厅着力加强对外交流环境建设,规范设置外语标识标牌,注重从重点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开始,注重实用性,规范设置外语标识标牌和自助式翻译设施。
一、公路公共标识设置情况。全省现有的6条高速公路共1163km,G223、G224、G225等3条普通国道共1039km,嘉博线、博鳌机场路等2条普通省道共40.2km,中英文标识设置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客运站公共标识设置情况。我省19个市县共有26个汽车客运站,其中有4国(中、英、俄、韩)语版标识标牌的为琼海、万宁、陵水、三亚、屯昌等5个汽车客运站,其余21个汽车客运站均为中英文版标识标牌。汽车客运场站均由海汽集团建设与运营,站场指示牌所标识的英文均按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客运与货运GB/T 10001.3-2011》等国家标准进行译写。
三、水运公共标识设置情况。我厅进一步压实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客运站、码头前沿、联建楼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规范完善外语标识标牌,并积极配合省外事办梳理统计全省港口码头标识标牌现有中英文对照翻译情况。按照统一部署,对照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地方标准,指导全省各码头对外服务场所统筹做好文字和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工作,提升码头公共设施的便利度,提升海南国际化程度,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在职能范围内,继续规范公共标识的英文译写,对翻译不准确的公共标识及时整改,提升公共标识的准确性及专业性,为建设海南自贸港贡献交通力量。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苏汉全
联系电话:65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