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1号)精神,经省、市、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档案部门等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海南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上报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初审,确定正式推荐海口市档案馆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陈俏琼同志为全国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档案局(馆)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省档案局(馆)办公室:6523660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处:65229811
通信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档案局
邮政编码: 570204
海南省档案局
2023年12月14日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海南省档案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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