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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成立专项基金促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领衔代表: 梁永朝 代 表 团: 儋州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01-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08-28 11: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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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琼退役军人函2023188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

海南省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030号

建议答复的函

 

梁永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专项基金促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建议对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我省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主要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1号)精神贯彻落实,该文件在工作原则中强调“依托服务体系运行。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优势,坚持自愿参与和积极引导相结合,统筹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活动开展、管理保障等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明确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由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管理保障机制。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全力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一是联合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琼退役军人发〔2023〕38号),明确了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资金保障渠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经费筹集模式,通过政府投入、社会组织协同、退役军人企业家和社会化拥军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各市(县)要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力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创造条件”。二是协调海南省新时代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修订章程,将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增加“组织志愿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退役军人活动”内容。三是向省财政申请2023年度志愿服务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全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志愿者培训和订制志愿者服装等事项。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推动海南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培育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筹措社会资金、打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退役军人工作力量。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8月23

(联系人:彭译萱;联系电话:1387631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