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解决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委编办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建议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当前综合执法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不明是制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的突出问题。2018年中央部署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明确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强调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属性需报中央编办审批,不宜在《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中予以明确。
近期,中央编办支持我省开展“监管、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委编办正在牵头起草试点方案,统筹解决机构性质不清、人员编制不足、协作机制不畅、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计划10月前报中央编办审批。中央编办批复后,将有效解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取得新的成效。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陈琪,联系电话:1330760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