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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及时清理不符合社会文明的电视节目的建议》王琼瑾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3-1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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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文广〔2005〕60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号的答复(B)
   
    王琼瑾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及时清理不符合社会文明的电视节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都将清理不符合社会文明的电视节目的问题作为行政监管的重点。近几年来,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管理,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当前加强广播电视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信息交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净化声屏荧屏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建立了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系统,加强了对全省各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控力度。从2002年开始我厅还先后组织了几次全省净化声屏荧屏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我省不符合科学和不文明电视节目已有明显减少,初见成效。
    今后,我厅仍将继续加强对各类节目的监管,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包括开展广播电视行业民主评议活动、强化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播出安全责任制等,及时清理各种不符合社会文明的电视节目,确保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健康繁荣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五年八月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广社处 张玉美
    联系电话:6532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