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主动公开 琼科函〔2023〕426号 |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海南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2249号
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毛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评审指标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省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依托单位负责省重点实验室的条件保障及经费支持,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主体单位。根据依托单位的不同,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评审指标分为适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适用于企业的2个版本。原有用于企业的评审指标中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有一定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结果和现有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在全部省重点实验室中的占比情况,为更好的发挥企业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创新主力军作用,综合您的建议,我厅修订了适用于企业版本的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评审指标,删除了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要求,将更加关注依托单位的创新能力建设情况。同时,我厅加强了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截止目前,新批准设立以中海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依托单位的海南省深海深层能源工程重点实验室;批准设立以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的海南省PK体系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的谋划布局,推动海南省重点实验室更好的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建设。
感谢您对海南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崔晓东;联系电话:6532913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