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合理利用五指山区域优质地表水的建议
领衔代表: 周烨 代 表 团: 五指山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林业局    2023-01-1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水务厅
2023-08-23 15:07:23
详细查看
关闭

周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利用五指山区域优质地表水的建议》收悉。
我厅高度重视,会同海南省林业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
您所提的建议对保障民生供水优水优用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海南岛主
要江河的发源地和汇水区,为海南省86%的饮用水源地提供稳定安全
的饮用水源。其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五指山片区是昌化江、
万泉河的发源地,保护好五指山片区的热带雨林资源,对保障全省
饮水安全至关重要。《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三十
七条规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
动,但经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
修复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除外”,第三十六条规
— 2—
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从
事下列活动:(一)围、填、堵、截河湖或者改变自然水系”。
在国家公园内建设水厂并开展商业性质的取水活动,势必会改
变自然水系。按照《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相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明确允许在国家公园内开展取水活动之前,在国家公
园内建设水厂并开展商业性质的取水活动属于禁止性行为。如果确
需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建设水厂并开展商业性质的取水
活动,建议在后期将要出台的《国家公园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允许的前提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再启动项目建设的相关程序。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密切关注水满乡供水厂建设动态,立足本
职,做好新建水厂的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等相关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保障民生供水优水优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