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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推动政策落地 解决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 贾永康 代 表 团: 陵水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海口市政府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1-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政府
2022-07-21 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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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永康代表:

您《关于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解决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第652007号)收悉。我市已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海口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总体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4部门2021年8月《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号)精神,明确用2至3年基本解决我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并由市资规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着手开展问题排查工作。2020年初我市出台《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海府办规〔2022〕1号),积极推动化解各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从2021年8月起,我市通过“发布业务受理公告”“信访投诉办件排查”“权籍数据信息判别”等途径,排查全市共有509宗项目、约8.39万户、约1007.25万平方米房产存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2年6月23日,已化解347宗项目、约5.8万户、约799.83万平方米。按项目宗数计化解率达68.17%,问题化解数量排名全省第一。

二、关于海口椰岛华庭小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情况

2021年11月以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多次收到椰岛华庭小区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投诉件。2021年12月7日,我市在海南日报刊登《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因开发建设主体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第二批历史遗留项目事项的公告》,将其列入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按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需在开发建设主体配合前提下,符合“具备完善用地手续”“具备规划核实意见”“工程质量合格”“消防安全合格”等4个要件即可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经初步核查,该项目当前已符合“具备规划核实意见”“消防安全合格”2个要件,我市有关部门已多次催促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刘北建两方开发建设主体,要求其配合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提供工程质量合格有关佐证材料。但两家公司一直不予配合,无法开展后续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履行配合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送达告知程序,若两开发建设主体逾期不配合,将指定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责成住建部门开展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相应整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证缴分离”途径完善用地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建设主体实施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