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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 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振 代 表 团: 临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电网有限公司、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02-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07-08 16: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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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5202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

 

尊敬的黄振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652024号)收悉。我厅结合省财政厅、工信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全省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工作部署中,充电桩进小区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厅认真找准找实充电桩进小区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机制,出台了相关文件及建设标准,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分步分类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不断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一、制定充电桩进小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

2021年5月,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了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要求,规范存量小区充电桩建设流程,加强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安全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消防标准。经过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消防总队、海南电网公司等单位对该方案多次集中研讨修改,并报省政府同意,于6月20日正式联合印发实施。同时,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充电桩进小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6月至9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市县对充电桩进小区难情况开展专项排查,认真细致做好摸底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加快推动破解电动汽车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

二、修订充电桩建设技术标准,提升建桩便利性

2021年9月,我厅启动《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局部修订工作,多次协调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电网公司、汽车充电桩企和编制组展开讨论,重点解决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功率限制、防火单元、停车单元、供电容量等痛点、难点问题,放宽了汽车库内的充电设备功率限制条件,取消了停车单元的划分等安装条件,让充电桩安装安全可靠、减少火灾危险性,助力推动充电桩进小区。《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已于2022年4月1日发布实施。

三、梳理住宅小区充电桩用电负荷及剩余容量,全面摸清底数

为真实掌握小区供电设施容量是否满足充电桩用电接入的需求,各级住建部门会同电网公司对住宅小区全面梳理小区配电设施实际最大用电负荷。截至目前,已通过技术手段完成3800个住宅小区变压器负载率的统计,对已抄表到户的住宅小区,按照“一车一位一表”模式,对固定停车位自用充电桩实现直供电。

四、督促物业配合充电桩进小区,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我厅印发《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琼建函〔2020〕283号),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充电桩所有人、充电桩企业和安装建设方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配合勘查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不得以不符合消防标准、电容量不够为由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对不按要求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无故阻扰或向用户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责令其改正或进行通报。

五、出台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促进个人建桩

2022 年3月,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出台 10条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其中,第四条措施为: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 2000 度(含)每辆可申领 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 2000 度每辆可申领 1500 元充电费用补贴。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进一步规范小区充电桩建设流程,为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小区充电服务模式,让新能源车主在家门口就能充上电创造优良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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