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设立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园区管理机构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吕先亮 代 表 团: 琼海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万宁市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琼海市政府    2022-01-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10-11 17:37:09
详细查看
关闭


 

 

琼编办函〔2022589号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海南省第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652072代表建议意见的函

 

吕先亮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设立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园区管理机构的建议”(第652072号),由我办会同省发改委、琼海市人民政府府办理。经研究,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开发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2021年,省委编委《关于规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促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县稳妥有序推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在更大行政区域内整合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实行集中管理目前,在博鳌已设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可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进行集中管理。如在同一区域内重复设置园区管理机构,不符合“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政策规定

二、根据省发改委反馈意见,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在2020年度产业园区考核中成绩低于60分,被给予1 年整改期“黄牌警告”,且存在尚未实质性启动建设、未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行政管理不明确等问题,不符合《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此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不具备设立管理机构的条件。

下一步,我办将密切关注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运行情况,跟踪研究体制机制调整事宜。

感谢你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