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编办函〔2022〕589号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652072号代表建议意见的函
吕先亮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设立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园区管理机构的建议”(第652072号),由我办会同省发改委、琼海市人民政府府办理。经研究,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开发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2021年,省委编委《关于规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促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县稳妥有序推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在更大行政区域内整合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实行集中管理”。目前,在博鳌已设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可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进行集中管理。如在同一区域内重复设置园区管理机构,不符合“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政策规定。
二、根据省发改委反馈意见,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在2020年度产业园区考核中成绩低于60分,被给予1 年整改期“黄牌警告”,且存在尚未实质性启动建设、未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行政管理不明确等问题,不符合《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此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不具备设立管理机构的条件。
下一步,我办将密切关注博鳌亚洲论坛特别规划区运行情况,跟踪研究体制机制调整事宜。
感谢你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