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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5223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文民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制定海南省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和管理规范的建议”(第652231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规范我省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和管理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作用。我局于2022年3月印发《2022年海南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省征集“共享经济平台”方面的地方标准制修订等地方标准项目。5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工信、人社、税务等9个主管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发改高技〔2022〕366号,见附件)、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健全完善规则制度、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平台经济新增长点、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任务和措施,为破除制约平台经济发展障碍,破解我省信息化平台对经济的拉动力弱、平台企业“小、弱、散”、平台经济发展缓慢等突出难题,推动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培育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共享经济重点企业,打造新经济产业集群,成为海南数字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开展共享用工的缺工企业和有富余员工的企业,并免费发布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同时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免费组织开展共享用工专场求职招聘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的有关规定,指导督促相应企业依法依规用工,落实共享用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因共享用工受到损害。
省税务局加强共享平台的标识管理,深入开展风险研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并完善风控体系,科学建立指标,对“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虚开发票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发票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税法申报缴纳税款。
今后,我局将继续会同发改、工信、人社、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规范有关平台经济灵活用工管理的政策文件,结合有关主管部门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和管理工作需求,适时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工作,为加强共享经济平台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共享经济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感谢您对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诗帆;
联系电话:65326406、1397660310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