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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良玲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委人才发展局  省公安厅    2022-02-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2-07-09 22: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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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第65223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分类:A


符良玲代表: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建议(第652237号)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时任省委副书记李军同志在新一轮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第八次调度例会上的有关指示精神,闫希军副省长于20211231日组织省公安厅和我局召开专题会专项研究关于严控涉毒人员落户问题。省公安厅根据专题会议精神,撰写了《关于外省户籍落户我省人员涉违法犯罪的情况分析报告》,于202227日正式呈报省领导。报告对外省户籍落户我省人员涉违法犯罪(含涉毒)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与外省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相关情况进行对比后认为:鉴于落户前系“身份清白”的人员,落户后仍有可能发生涉毒违法犯罪或其他犯罪行为;限制涉毒人员通过引才方式落户我省,但无法限制涉毒人员通过其他方式落户我省;通过引才方式落户或是通过其他方式落户我省的涉毒人员数占外省户籍人员落户我省总人口数的比例,远低于我省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目标,部分涉毒人员落户我省未对我省禁毒工作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等原因,暂无需对涉毒人员通过引进人才方式落户增加限制条件,仅建议增加“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作为申请条件进行落户限制。

诚如您所言,我省引进的落户人才中存在有吸毒史的人员,可能有的并没有彻底戒掉毒瘾,对海南自贸港的社会治安构成新的威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关于外省户籍落户我省人员涉违法犯罪的情况分析报告》相关建议,在优化完善人才落户相关政策时,增加“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作为申请条件,对有吸毒史人才落户我省进行限制。

感谢您对海南人才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26月1

 

联系单位、联系人:省委人才发展局叶文渊

联系电话:0898-66235836  1387648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