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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制定海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海平 代 表 团: 琼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    2022-02-0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2-07-05 1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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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权责清单的审核确认部门沟通,一致认为省级权责清单变动较小,目前暂无制定海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必要,如今后有立法需求,省政务服务中心再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省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依照其三定方案明确的,除部门合并、撤销外,基本上不会发生变化。而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是各部门依照本单位的权力清单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派生的,是各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受法律法规调整、政策变动影响很大,经常需要对政务服务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省政府于2015929日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对省政府各部门权责进行了清单化管理。2019年,省政务中心牵头组织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成 63个省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2440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统一同一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形成《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省级)》,并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为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工作,省政府于202091日印发了《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增加、取消和调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