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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64216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桂提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格招聘和考核、辞退不合格辅警的建议”(第642161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省公安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历来重视辅警管理,在深入调研全省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和实地考察学习深圳等地公安机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省公安厅组织起草了《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2020年6月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实施细则》对辅警的招聘、教育培训、层级、薪酬、指挥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及责任追究等均做了明确说明。同时,辅警立法已列入我省今年立法计划,我省辅警管理将进一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督促指导市县公安局加快与当地政府的请示汇报,尽快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争取年底前完成省辅警的立法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邹阳,联系电话:6883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