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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
领衔代表: 胡亚玲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证监局、海南银保监局、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1-03-22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09-17 18: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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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4234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胡亚玲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的建议(第642340号)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局会同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和培育金融人才方面

一是落实金融行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各类金融人才都纳入到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确保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吸引金融领域高端紧缺人才来琼干事创业。目前,享受到我省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金融人才数量和减免税额,在20个行业门类中都排在前三位,为下一步吸引更多的金融领域高端人才来琼干事创业提供了政策实际落地的信心。二是创新金融人才评价支持机制,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在“市场认可标准”中,将能够体现薪酬水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等指标作为评价金融人才的依据;设立“现代金融服务”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将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才、取得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金融人才纳入评价范围,坚持市场导向评价金融人才。三是制定金融人才发展规划,为金融人才发展提供指引。经过政策研习、现场及线上调研、座谈交流、起草初稿、修改完善,结合《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和《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等指导意见,研究起草《海南自贸港现代金融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为建设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和全球影响力的金融人才集中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规划建立了包括人才管理、培育、引进、认证及服务等各方面在内的健全制度模式,全面助推金融人才机制建设工作。目前,该规划已修改完善并报送省委人才局。四是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精准实施金融团队引进工程、金融领域“千人专项”引才工程、国际化金融人才集聚工程和金融类柔性人才延揽工程,大力引进自贸港建设所需的金融人才。

二、关于丰富金融业态方面

一是银行牌照短板取得新突破。经过不懈努力,7月19日汇丰银行海口分行获批筹建,实现了我省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加强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企业对接,将协议变项目并推动落地,7月26日广发银行海口分行试营业,还有2家未在我省设分行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浙商银行和恒丰银行也将陆续补齐。积极把海南银行、海南农信社引进境内外战投纳入招商重要内容。二是外引内联推动设立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经过多轮沟通,已搭建起比较成熟的股权结构,并已向银保监会汇报。积极对接洽谈境内知名企业在海南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财务公司等。三是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来海南设立分公司、子公司。4月29日太平财险海南分公司开业,7月19日紫金财险海南分公司获批筹建。支持并持续做好中再保险设立养老保险公司、汉诺威再保险设立子公司等工作。加快推动险资入琼,诚邀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率领多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海南座谈调研,引导保险资金为我省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四是完善资本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国泰君安在海南设立有创新特色的子公司;我省首家公募基金以及首支公租房REITs有望近期落地;256家私募基金管理企业资产规模达到600亿元,较去年实现翻番。

三、关于引导证券公司、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

我局会同各相关单位持续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扩大金融供给,服务实体经济。一是全面推动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机制在全省落地实施,提前6个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参保全覆盖的目标,该项创新同时荣获首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是在全国率先将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应用于境外游艇入境关税担保领域,大幅降低了境外游艇入境成本。三是首创推出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成为全国首创“政保合作”的创新典范。四是推进全国首单知识产权供应链资产证券化、发行海南省人才租赁住房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办理全国首单土地承包金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不断的引导鼓励和多项政策叠加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7月末,全省各项存款余额1074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06亿元,同比增长7%;各项贷款余额1022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1.6%。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120.88亿元,同比增长4.32%;保险赔付支出41.13亿元,同比增长17.9%。省内企业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36.66亿元,省内企业境内发行债券融资112.5亿元。海南银行2021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成功发行5亿元,是海南自贸港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省农垦投资成功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8亿元,是全国首单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新三板增发募资0.13亿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今年1-7月新增融资3326万元。

四、关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跨境投融资及贸易便利化方面

一是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已顺利出台。截至7月末,海南辖内落地QFLP基金18支,注册资本共计15.77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2.86亿美元,QFLP基金管理企业10家,注册资本共计4.16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464.03万美元。首批QDLP试点名单已对外公布,共计24家试点企业获得总计40.02亿美元额度。二是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融资。一方面,推动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开展推动提高海南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构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会同各相关单位推动实施上市企业“尖峰岭”行动计划,积极培育扶持企业上市。推动协调解决呀诺达等拟上市企业上市进程中的问题,并完成对新道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辅导验收,金盘科技成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实现我省科创板“首秀”。三是减少我省境外上市公司的登记、变更等手续。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可直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四是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在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的基础上用好用活债券支持政策,并做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前期准备、筛选工作。截至2021年7月底,海南4家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29.5亿元,占海南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金额的86.59%。

五、关于提供必要的容错纠错机制,降低金融创新的风险方面

在建设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时,创新性的引入先进的“监管沙盒”机制,通过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空间,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提供金融科技企业对新型金融产品进行真实或虚拟的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推广,形成有效的安全开放平台,从而降低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创新风险。

六、关于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存续期企业债券、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年度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了金融委办公室海南省协调机制和海南省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三是完成了海南地方金融综合风险防范系统建设。通过该系统可对省内金融企业进行风险监测分析,同时将相关风险线索推送至多方协作处置,使各单位之间的监管协同效率显著提升,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四是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分析比较各地现有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监管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在人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持续推动政策落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紧锣密鼓推进金融机构来琼设立机构。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融资结构、创新金融支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海南金融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