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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推进海南乡村振兴的建议
领衔代表: 卢胜 代 表 团: 东方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1-03-1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1-06-30 0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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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21〕125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

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64234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卢胜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推进海南乡村振兴的建议”(第64234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和深入调查分析,我厅提出了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热带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产品竞争力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推进海南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发展目标,构建特色鲜明的热带农业产业体系。一是以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为重点,推动品种培优。加速南繁成果转化,促进南繁从过去的粮食作物育种为主向水果、蔬菜、花卉、药材、薯类、林木、水产、畜禽等领域拓展,覆盖物种达40多种,有利促进我省农业良种覆盖率稳步提升。建成全国最大的热带水产苗种基地,东风螺、金鲳鱼、石斑鱼育苗量分别占全国市场的100%、95%、70%。二是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品质提升。2019年获批成为全国第二个整省创建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来,在三亚市崖州区、东方市、琼海市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试点,在全省组织实施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田间清洁等工程,推动全省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达82.67%、85%、80%。三是以举办冬交会为纽带,推动品牌打造。冬交会连续成功举办23届,已成为国际知名的冬季农业会展,2020年共有31个国家和地区的110家企业、国内近2300家企业参展,现场销售额2.13亿元,签约农产品订单678.45亿元。冬交会期间开展“海南十大农产品地理标志”“海南十大最受欢迎绿色食品”评选,向社会公布海南十大农产品公用品牌,进一步唱响了海南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四是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引领,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1家,天然橡胶和文昌鸡入选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累计建成标准化水果示范园256家,组织申报海南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160项,认证绿色食品96个、有机农产品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9个。创建6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执行冬季瓜菜100%检测、100%持合格证上市出岛制度,以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倒逼农业标准化生产。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进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关于明确农村发展定位,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的问题

为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于2020年出台《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2021年1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166号),召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会,组织村庄规划设计竞赛和优秀成果展,沈晓明书记、冯飞省长以及李军、孙大海、刘平治、王斌等省领导参观展览并给予充分肯定,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各市县部门及乡镇、村两委负责人共879人参观展览。深入推进“机器管规划”,加快推进农房报建“零跑腿”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编制形成700余个村庄规划成果,为农房报建和乡村产业发展提供规划依据。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赴市县开展调研督导、宣讲、培训,举办村庄规划论坛,继续办好全省村庄规划设计竞赛、现场会和优秀成果展,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省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同时,督促市县做好资金和人员保障,切实抓好规划落地实施,确保2021年底实现全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基本全覆盖。

三、关于有效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一是从源头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大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归并力度,2020年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从原来的32项整合归并为7项。同时,对涉农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支持市县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二是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自2016年起,支持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自主统筹整合使用37项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脱贫攻坚结束后,在过渡期前三年支持脱贫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三是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印发海南省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财资环〔2020〕349号),指导市县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体系,引导市县统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保障“三农”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充分释放农村土地的价值的问题

我省农村“三块地”改革从2015年开始在文昌市试点,2019年7月,在文昌市试点经验基础上,我省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和《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等三个配套办法,各市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推广农村“三块地”改革。2020年5月,经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了《海南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要点(2020-2021年)》,进一步部署推进我省农村“三块地”改革。目前,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文昌市、琼海市、东方市、儋州市、陵水县、琼中县、乐东县7个市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挂牌出让或出租,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共49宗、入市面积773.65亩、入市收入共5.9亿元,村集体及村民直接获得收益达4.6亿元。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文昌市、海口市琼山区已列入全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聚焦明晰集体所有权,固化农户资格权,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工作。文昌市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通过退出村内宅基地腾挪建设用地指标1.84公顷,农民获得入市收益2229.8万元。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4个市县6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其他各市县有土地征收需求的已起草编制成片开发方案。

下一步,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现场督导调研、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年底前推动一半以上的市县改革实质性落地。同时,继续完善政策制度,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指导各市县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实施土地征收。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和税收政策,促进农旅结合、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制定农垦土地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拓展到垦区和小城镇,创新小城镇和垦区用地新模式,推进垦区和城乡协调一体发展。

五、关于融通城乡要素流动通道,引导各类人才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问题

为引导各类人才资源要素向农村等基层一线配置,自2019年以来面向五指山市等5个已脱贫市县试点实施一揽子激励举措,在全国率先推行保收入、保安居,放宽退休年龄限制、放宽招录(聘)条件的创新做法,鼓励引导教育和卫生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目前已引进急需紧缺教育卫生人才1870余人,定向评审高级职称337人,发放基层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4460余万元,大大激发了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此基础上,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的意见》,省委人才发展局会同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信社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海南自贸港乡村人才振兴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和充分发挥乡村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从乡村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强调把乡村人才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等措施,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六、关于加强重点问题研究,为农村地区更好融入自贸港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的问题

建设自贸港乡村振兴样板区,是我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我们注重对政策、产业、基础设施、人才等重点问题的研究,助力农村地区更好融入自贸港建设。2021年,省财政通过省科技厅部门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等软科学方向(2020年安排用于支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资金205万元);通过省社科联部门预算安排社科规划课题与管理资金596.44万元,用于支持省级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开展海南自贸港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研究的相关主体,均可按规定申请上述项目资金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谢龙缘;

联系电话:0898-6522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