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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配套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丽芳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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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19〕11号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2200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丽芳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配套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议”(第622003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省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广大农村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但同时存在公办乡镇幼儿园教师配套周转宿舍数量不足的问题。您提出的“省政府及省教育部门制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每班2位教师1位保育员的标准,加快配套建设全省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周转房”建议很好。2016年起,我省在安排省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时也考虑安排了部分乡镇中心幼儿教师周转宿舍项目。2016-2019年,省教育厅共利用省级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昌江、陵水、澄迈、东方、万宁、文昌、儋州等市县的19所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教师周转房436套。 2019年,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的规定,并根据办园规模按“两教一保”测算应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套数,资金安排参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10万/套的标准测算,共安排中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025万元用于文昌、琼海、东方、澄迈、临高、昌江、乐东、白沙、保亭、琼中等10个市县的19所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499套,重点支持边远乡镇幼儿园。目前,拟安排的项目及资金分配方案已报省财政厅审核,待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会同省财政厅将项目资金下达项目市县。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县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今后也将继续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用于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切实解决边远乡镇幼儿园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 林紫芳。 联系电话:65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