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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增设海南环岛高铁东环段文昌(南)站的建议
领衔代表: 徐健超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3-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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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对海南省人大 第622009号提案的复函 徐健超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海南环岛高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关于增设海南环岛高铁东环段文昌(南)站的建议》(第622009号)提案已收悉。 经我公司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文昌市人民政府府拟规划并实施文昌国际航天城。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便百姓出行的原则出发,我公司支持本提案提出增设海南环岛高铁东段文昌南站的建议。同时,需开展有关后续工作。 一、完善方案研究 建议由文昌市人民政府府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一步深入研究设站方案,重点研究下列问题: 1.方案必要性。结合城市规划、人口分布、百姓出行和其他需求等,研究增设文昌南站的必要性。 2.增设车站站位。结合拟建文昌南站附近铁路平、纵断面条件,合理选择站址,均衡考虑土地利用、市政道路配套、文昌国际航天城规划等各方面因素,避免废弃工程。 3.既有文昌站定位。建议增加既有文昌站改扩建方案研究,即通过改扩建既有文昌站并完善路网衔接,达到文昌市人民政府府的各方面需求。若确需增设文昌南站,需提出增设文昌南站后既有文昌站的定位和使用建议,避免国有资产闲置等问题。 4.工程投资。对各研究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国民经济分析。 增设文昌南站(或改扩建既有文昌站)方案建议需由文昌市人民政府府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 二、项目投资及运营补贴 1.项目投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增设文昌南站(或改扩建既有文昌站)由文昌市人民政府府全额出资,或文昌市人民政府府通过土地出让补偿方式与我公司合作建设。建议文昌市人民政府府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协商,待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后实施。 2.运营补贴 增设文昌南站(或改扩建既有文昌站)若造成我公司运营亏损,则需文昌市人民政府府对亏损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特此函复。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郭琦;电话:13976962666) 抄送:海南省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