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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议
领衔代表: 吴敬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司法厅    2019-03-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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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吴敬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厚爱与大力支持! 在今年召开的省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中,您对海南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我省法院要发扬“枫桥经验”创新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依靠群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议。我院对此高度重视,根据陈凤超院长的指示,拟探索出新时代背景下以人民法庭为载体,将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进行了专题调研。 新闻宣传处先后与我院民一庭对琼中等中西部地区部分基层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实践进行调研,与教育厅、司法厅等厅局的职能部门先后就法制副校长、校园普法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等问题进行了座谈,新闻宣传处还受邀赴三亚市参加了教育厅组织的校园普法实地考察调研活动。通过调研,理清了工作思路,形成了工作方案,现将您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您对“建设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议”的意见建议。 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我院回复如下: 经过多次省内外法院交流和实地调研,深入与省直机关相关职能厅局座谈研究后,我院拟从三个方面深化推进该专项工作的开展。 一、筑牢基层乡村法治建设阵地。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肩负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使命。当前,全省所有人民法庭正深入贯彻“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源治理”,以专业化、特色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人民法庭为中心,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调解服务网络,通过邀请特约调解组织、特约调解员、委派调解等各种形式化解矛盾纠纷。经过深入调研,我院拟近期创新推进建立“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依托全省54个基层法庭,在每个法庭建立一个“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系统基层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制度,打造从源头治理、诉源治理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打造乡村法治集市宣传平台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不断深化服务海南自贸区(港)法治化建设,搭建基层多元化司法服务超市功能,选择部分乡镇基层人民法庭建立法治集市活动中心,以固定名称、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组织形式;以播放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专题法治讲座、法律服务,庭审观摩、智能普法互动等综合百姓日常法治文化活动为内容,定期向乡镇广大人民群组织开放老百姓喜闻乐见、寓教于乐、踊跃参与的群众法治文化工作机制,通过多元法治文化集市的传播,达到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文化的喜乐和司法需求的渠道。 三、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经与省教育厅联合调研商定,拟在部分人民法庭先行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传统法治教育、警示法治教育、时事政治教育、以案释法及庭审观摩等教育模式和平台,定期为县市区中小学生开放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开设好校园法治第一课堂,大力促进乡村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海南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苦干担当,虚心听取代表建议,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扎实过硬的案件质效和清正廉洁的司法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美好新海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代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