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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文民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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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业联合会琼联函〔2019〕第15号省工商联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030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B)刘文民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的建议(第62203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由省政府牵头成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工作组,健全工作机制,在企业家及其所在企业遭遇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环保、资金等危机情况时,依法予以协调帮助”的建议2018年6月12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9号),明确提出:“建立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此,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5月16日印发《关于建立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样子要定期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注重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搭建与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制度化沟通平台,促进政策落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由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担任召集人,26个省委省政府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各市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情况,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二、关于“当前海南仍存在一些因产权纠纷、专利侵权、政府不当干预等造成的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情况”的问题目前,省发改委和省政法委正在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该行动从2019年6月起,为期一年,对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因政府政策调整、政府机构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因素,政府机构不履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造成企业和投资者财产权和合法权益受损的纠纷问题;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调整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等,未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或未依法给予补偿,导致企业或企业家财产权和合法权益受损等纠纷问题;政府机构在与企业的业务往来中,拖欠企业货款、工程款等纠纷问题;政府机构与企业和企业家之间的产权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但因各种因素长期未能执行的案件。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等单位正在积极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三、关于“设立快速依法办理涉企业家案件‘绿色通道’,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建议为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形成稳定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机制,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光彩会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民营企业诉求处理工作制度(试行)》。《工作制度》明确要求,要加强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管理工作,在官方媒体、报刊公布服务民营企业诉求渠道与方式。民营企业可通过微信、信函、电子邮件、会议、电话等方式提出有关诉求。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光彩会将对企业反映的有关诉求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企业诉求进行分类、编号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与部门,形成处理意见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涉及省直单位的,由省委统战部或省工商联、省光彩会直接协调。涉及市县的,则按属地原则由海南省委统战部或省工商联、省光彩会转当地党委政府按程序办理。此外,建立健全企业诉求每周跟踪报告机制,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县党委统战部、工商联及时按要求按时限向省委统战部或省工商联、省光彩会反馈企业诉求处理进展情况。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光彩会成立联合服务民营企业诉求办公室,负责协调民营企业诉求工作。服务民营企业诉求电话:省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处65338915;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65380900;省光彩会办公室65373369。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如有合理合法诉求,可以致电诉求办公室。海南省工商联2019年7月8日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工商联调宣处  吉承征联系电话:0898-6537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