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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取消教研员高级岗位限额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秋菊等3名代表 代 表 团: 保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3-2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教育厅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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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建议字〔2019〕6号 复文分类:B 海南省教育厅对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2206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秋菊、苏其方、李海波委员: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取消教研员高级岗位限额的建议”(第622068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的主管部门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我厅已建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我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教〔2009〕12号)精神,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各级教学研究机构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办法,取消教研机构教研员高级岗位限额,促进我省教研队伍建设。 二、我厅将督促市县教育部门重视教研机构建设,加强教研员的配备管理,强化教研员业绩考核,促进教研机构可持续发展。对不具备相应业务能力、不承担对应岗位职责的教研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避免出现教研员岗位被挤占、被挪用的问题,影响教研员正常发挥其专业研究、指导和管理的作用。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 李霞。 联系电话:6523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