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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资金帮助文昌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
领衔代表: 韩亮 代 表 团: 文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省财政厅    2019-03-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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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自 然资函〔2019〕 1719 号 对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061号的答复 韩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资金帮助文昌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第622061号) 收悉。 经认真研究, 深入调查分析, 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8.4.13) 指出“海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 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表率。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的实现,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文昌市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 和《海南省贯彻落实中 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 的通知要求, 需对文昌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围填海项目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填海造地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和生态 整治修复, 进行增殖放流、 种植海草、 麒麟菜等, 对海域进行清淤、补砂以及建设拦砂坝,同时高隆湾-冯家湾等近岸海域也急需加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增殖放流、 种植海草、 麒麟菜等,对海域进行清淤、 补砂以及修复珊瑚礁、红树林等。 文昌市目 前已开展了部分区域生态修复整治工作, 一是 2018年 12 月文昌市政府已批复椰林湾海上休闲度假中心填海造地项目 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填海造地项目 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实施方案, 编制完成生态修复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工, 开始材料订货, 进行前期本底调查及海草试种等, 逐步按计划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二是今年3 月份文昌市编制了 高隆湾-冯家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参加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 但未能入围,未争取到中央资金支持。 为支持文昌 市落实好国家环保督察整改,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我省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文昌市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我厅正按《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办法》 编制省财政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计划安排部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文昌市应由政府出资进行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文昌市可根据海洋生态需求安排使用; 二是建议结合当地生态修复需求情况,做好项目 实施方案及前期研究准备工作, 积极参加中央“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项目 及其他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 争取今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根据文昌市存量资金情况, 建议及时盘活收回 沉淀资金, 筹措自 有财力用于支持环保项目缺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对于符合债券使用方向的项目, 文昌市可根据项目进展及资金缺口情况申报地债额度支持; 五是建议文昌市考虑将生态修复与当地建设发展想结合, 由海域、 海岸带、 土地使用单位出资进行生态修复, 再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环保督察和海洋督察整改,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 年 7 月 12 日 联系 单位、 联系 人及电话: 海南省自 然资源和规划厅 周 淑红 6538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