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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将定安富硒农产品列入海南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军 代 表 团: 定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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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19〕159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066号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军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定安富硒农产品列入海南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第622066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定安县是我省传统的农业市县,近年来,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增效和实现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定安县依托稀缺的热带富硒火山岩土壤资源,大力发展富硒香米等富硒农业产业,富硒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也出现一些较为知名的品牌。 一、制约定安富硒农业品牌化的主要问题 (一)品牌效应不明显。目前,定安县富硒产业发展中,生产领域主要有水稻、槟榔、水果、蔬菜等产品,而真正形成一定规模产业的只有水稻;加工领域仅有富硒大米的简单加工,品牌开发单一,其他处于空白。 (二)产业链存在薄弱环节,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低。现有富硒产业包装、保鲜、贮运、加工和销售等产后配套设施不足,无法满足收获期大批量产品保鲜、贮运和加工需求。此外,除少数企业和合作社参与经营外,富硒农产品生产仍以分散农户为主,大多数果农不具备规模化经营管理能力,缺少高知名度品牌和有效营销手段。 (三)资金和科技人才缺乏。掌握富硒产品的生产、储藏、加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而且富硒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前期科研工作和经费保障。目前,我省对富硒产业的资金和人才支持有待加强。 二、有关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富硒产业的宏观指导和扶持力度。针对我省富硒产业发展状况,政府有关部门需提前介入,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措施,整合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龙头企业、 合作社等多渠道优势资源,加大对富硒产业营销的宏观指导,畅通原有销售渠道,巩固已有市场,同时大力开拓新渠道和新市场。 (二)加强富硒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拓展富硒香米等产业链。支持富硒香米产品贮运与商品化处理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大对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的扶持,鼓励引导加工企业实施技改、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 (三)加强富硒农产品的宣传与文化建设。加快推动我省富硒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参与国家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评选以及各级各类农展会、农博会、农交会、洽谈会等进行整体集中宣传。大力弘扬富硒农产品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富硒农产品品牌文化底蕴,不断提升我省富硒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018年,我省已组织认定包括海南好米在内的10个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对定安的富硒农产品进行梳理和筛选,将富硒香米等符合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生产和管理标准的农产品,纳入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管理范围,给予富硒产业适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29日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张海龙。 联系电话:0898-65332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