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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请求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定安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 陈小燕 代 表 团: 定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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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发改建议字〔2019〕第14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2209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分类:A) 陈小燕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请求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定安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622092号),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2017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以绿色建筑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城市建筑,大力培育装配式产业基地。定安新竹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定位符合我省重点支持方向,我委高度重视并支持其发展建设。 二是产业园区必须具备清晰的主体产业功能定位、科学的产业规划、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详细的空间规划、明确的开发边界等要素,是由多个市场主体,按照产业链集聚,形成符合产城融合理念的经济区域平台载体。建议园区在建设时严格按照产业园区的定义,高标准制定各项规划,鼓励和引导其形成产业链集聚发展。 三是经省政府批准,省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等 16 项产业扶持资金已被整合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还未明确管理主体和使用办法,待后续明确后,我委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资金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