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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解决三亚市城郊法院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领衔代表: 罗来红 代 表 团: 三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司法厅、三亚市政府、省公安厅    2019-03-27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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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省人大六届二次全会第622159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罗来红代表: 您在省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三亚市城郊法院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第622159号)。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我院为主办单位。经与相关会办单位进行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增加法院专项编制”的意见建议。 (一)2012年以来,中央对编制实行严格控制。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增加编制数169名。其中2012年完成第二批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分配工作,为16家法院增加编制71名;同时完成了2010年招录培养政法干警所需编制的落实工作,为全省8家少数民族基层法院增编34名。2013年结合全省法院的案件数量和人均结案、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人口数、地域面积等因素,为全省27家法院增加编制57名。2014年,全省法院增加7名。2016年,争取省编办同意将预留的120个政法专编全部下发。省高院在每次分配下达编制时均对三亚两级法院给予重点倾斜,2012年以来给三亚中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5名,给三亚城郊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8名。 (二)2018年5月,省高院为了适应海南行政区划调整,完成“百万人才进海南”的人才引进计划及机构设置任务,并考虑到近年全省法院案件量的增加情况,以及在自贸区(港)建设的背景下,贸易活动将给法院带来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等情况,专门向省编办上报了《关于增加全省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请示》,要求增加530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省编办正在与中编办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央编制部门大力支持。如省编制部门能给全省法院增加编制,省高院将结合三亚两级法院的实际情况给予重点倾斜,增加相应编制。 二、关于您“三亚市城郊法院需要购置一辆囚车”的意见建议。 (一)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购置车辆需在车辆有空编的情况下,车辆使用单位先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购置(一般应配备国产清洁能源汽车,确需购买燃油公务用车的,需报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获批后再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再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集中采购。 (二)我院将根据规定程序及时指导帮助三亚城郊法院开展申请购置工作,并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尽快解决三亚城郊法院囚车购置问题。 三、关于您“司法厅在三亚市原有的看守所的规模上进行写改善或扩建场地,增加容纳率,满足羁押同案犯需求,减少公检法办案难度大的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 根据职能,省司法厅主要是对监狱服刑人员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分别进行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看守所归属公安机关管辖。 (二) 按照对方事权,省公安厅将督促三亚市公安局加快看守所新所建设进度。 四、关于您“省司法厅和公安厅下文对此类人员统一关押到戒毒所或者羁押条件的看守所”的意见建议。 (一)根据全省禁毒工作三年大会战的工作部署,2016年11月,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收治病残戒毒人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病残戒毒人员进行了责任分工,我省司法行政戒毒所分别在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了收治艾滋病戒毒人员和肺结核戒毒人员等传染病专管病区,对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的戒毒人员等传染性戒毒人员做到了“即送即收,全员收治”。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收治艾滋病戒毒人员67人,肺结核戒毒人员752名。 (二)根据统计,自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协助公检法来所提审484人次,转捕191人(艾滋病戒毒人员转捕9人),配合三亚市城郊法院提审办理案件30起。 (三)根据对于反映三亚看守所不予收押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犯罪嫌疑人问题。看守所对收押这类患传染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执法细则等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对看守所执法管理检查指导力度,要求三亚看守所严格依法应收尽收,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五、关于您“省司法厅和公安厅应该统一执行材料及判决书,确保在执行环节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的意见建议。 (一)根据职能分工,省司法厅主要是对监狱服刑人员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分别进行刑罚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看守所归属公安机关管辖。 (二)对于反映海口第一、第二看守所接收法院投劳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省公安厅将主动协调省司法厅监狱管理部门进一步统一规范看守所投送罪犯时需要查验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特此函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