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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提高牛路岭电站受浸区群众粮食差价补贴和标准的建议》盘武庄等8名代表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6-24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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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财建[2005]979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45号的答复
   
    盘武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牛路岭电站受浸区群众粮食差价补贴和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提高牛路岭电站受浸区群众粮食差价补贴和标准问题,由于所涉及问题跨越时间长,我省粮食购销体制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特别是1993年6月1日,我省粮食实行“经营放开,粮价放开”政策后,居民购粮全部按照市场价,已不存在定销粮及粮食差价补贴问题。为了解决牛路岭电站受浸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2005年5月10日,江泽林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牛路岭库区加略和堑对村委会的管理体制和村民生产生活等有关问题,会议决定从牛路岭水电站的发电成本中每度电增加0.01元,(丰水期每年共约240万元,枯水期每年共约120万元)作为补偿金,由省水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上缴省财政,由省财政厅建立专户管理和监督使用。这笔资金一部分用于解决加略村委会和堑对村委会的村民口粮问题,另一部分用于扶持这两个村委会的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相信,经过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牛路岭库区群众的生活条件一定会不断改善,生活水平也一定会不断提高。感谢您及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五年八月二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许海明
    联系电话:685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