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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的建议
领衔代表: 符珊梅等5名代表 代 表 团: 东方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19-03-11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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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议字〔2019〕142号 分类:B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2224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符珊梅、符军、毛燕妮、符锦荣、邢福清代表: 你们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的建议(第622241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控制共享农庄遍地开花的问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针对不同类型的目标消费群体,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建设共享农庄。重点建设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等类型的共享农庄。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海南共享农庄发展规划(2018-2025)》,在规划布局方面提出了“两点四线五组团”的总体布局,并根据区位、农业、旅游、人文及市场资源对每一组团的主题定位、项目布局及重点项目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对共享农庄与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阐述,对共享农庄精品游线进行了布局。诣在发展主体突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共享农庄品牌,使海南热带特色农产品和海岛田园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二、关于引导农庄高水平科学规划设计,农庄建设各美其美问题 为做好共享农庄顶层设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创建试点申报方案》,方案中明确申报试点的单位必需提交有策划设计资质单位提供的规划,其中规划单位资质要求省内丙级以上,省外乙级以上,引导共享农庄规划先行。同时,省农业农村厅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关于征集海南共享农庄策划设计单位的公告》,征集推荐了省内外48家策划设计单位,供企业参考(非强制性使用),印发《关于成立海南“共享农庄”专家库的通知》(琼农字〔2017〕142号),向全社会推出省内外相关行业专家供企业咨询。为推动共享农庄差异化发展,打造共享农庄品牌,省农业农村厅还制定了《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明确共享农庄建设内容标准、经营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层级划分标准等内容,并推出钻石级、黄金级、白银级共享农庄的建设标准,推动共享农庄高水平建设。 三、关于多方式宣传共享农庄,提高农民参与度问题 为扩大共享农庄的影响力,我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共享农庄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培训交流让共享农庄理念深入人心。2017年6月5日,省委财经办(农办)召开“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田园综合体和美丽乡村培训推进会”,正式提出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会议邀请中央农办、原农业部、财政部等中央国家部委领导作辅导报告,省委李军副书记、时任副省长何西庆分别讲话。8月12日,《农民日报》刊发省委李军副书记署名文章《积极发展共享农庄 促进“三农”新突破》。12月5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活动在四川武胜县举行。原省农业厅就“创新融合模式,建设共享农庄,推动海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上新台阶”作经验交流发言。12月19日,原省农业厅召开海南共享农庄培训促进会,省委李军副书记、时任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举办了海南共享农庄联盟揭牌仪式,省委财经办(农办)、原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省农业厅负责人及共享农庄专家库专家专题授课,培训会计划250人参会,实到563人,开创农业培训活动先例。为了落实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创建试点申报方案》,并对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享农庄试点单位代表等进行培训,扎实推进共享农庄建设工作。二是通过招商宣传推介扩大共享农庄影响力。省农业农村厅先后组织共享农庄试点创建单位赴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考察学习宣传推介,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举办论坛、布展、招商等工作。特别是2018年下半年,在北京、南京、广州组织了三场大型招商推介会,签约资金达50多亿元。2017年-2018年“冬交会”期间,省农业农村厅打造了共享农庄馆,微缩版的共享农庄吸引众多客商观看、洽谈、体验,田园牧歌式的农庄生活让人十分向往,共享农庄馆在冬交会上大放异彩。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收益者。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特别是将共享农庄与脱贫攻坚、农民增收相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在《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创建试点申报方案》中明确要求经营主体要组织引导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和建设管理,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助力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要与原居地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带动贫困户80户以上(当地无贫困户的,需带动农户80户以上),让农户积极参与,农民多方受益。 省农业农村厅把共享农庄与农民是否有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作为试点创建必不可少的条件,鼓励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折股量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订单保底价收购等模式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抱团发展。目前,参与共享农庄建设的农户1.57万户,带动贫困户5000多户,贫困群众人均增收1260元。如(儋州大皇岭共享农庄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模式,2017年通过养殖、种植和休闲旅游直接带动农户4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提供就业岗位30个,促进农户增收超过150万元;白沙县“阿罗多甘共享农庄”与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七坊镇政府签署《扶贫特色产业资金协议》,2017年为282户贫困户发放80万元红利。2018年6月,临高“天地人”、白沙“阿罗多甘”等共享农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做法得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巡查组的充分肯定。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6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吴万楷,联系电话:6533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