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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要求省政府支持定安中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的建议》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2-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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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教提〔2005〕2号 A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36号的答复函
   
    林光照、吴冠花代表:
    您们好!感谢您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们在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省政府支持定安中学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的建议》(第2036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定安中学是我省办学历史悠久的市县重点中学之一,几十年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人才,为当地的基础教育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受当地经济条件的制约,地方政府对定安中学的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定安中学的快速发展,定安中学现有的办学规模和条件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和高中扩招的需要。近几年来,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对定安中学的发展十分关注,有关领导多次亲临定安中学考察,要求省里和县政府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定安中学。据此,省里已在2002年从中央支持我省优质高中扩招专项资金中安排了140万元,从中央支持特困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了50万元,共计190万元用于建设定安中学教学楼;今年我厅又从中央2004年下达我省支持特困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定安中学30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到定安县至今已有几年了,但据我们了解,定安中学教学项目的建设至今尚未启动,这是在全省所有的项目学校中仅有的一所未能如期完成的学校。因此,我们认为:一是定安县人大和县政府应督促定安中学教学楼项目尽快实施;二是县政府也应尽最大努力不断加大对定安中学的投入;三是随着我省财力的增强,省里将会继续支持定安中学的建设,尽快改变定安中学的办学条件。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符永笃,联系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人大建议 答复 函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