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 刘文民 代 表 团: 海口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委统战部      2020-03-10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委统战部
2020-08-10
详细查看
关闭
刘文民 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的建议” (第 632017 号),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部进行办理。经我部认真研究, 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系制度, 建议非常好。 2019年我省对此进行了 工作部署, 在省委统战部推动下, 省委省政府于 2019 年 5 月, 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琼厅字﹝2019﹞28 号), 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 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机制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 10 月 12 日, 省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肖杰同志主持召开了 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就此, 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 26 家省直单位和全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得到了 企业家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目前, 全省各市县根据省促进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陆续建立本市县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联席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 形成强大合力, 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 研究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情况, 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机制, 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通过制度化方式加强了 政企交流, 政府更能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推动政策宣传和落地, 提升企业家对政府扶持政策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 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 发挥民营经济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下一步, 我部将从以下几方面,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 的定期沟通, 实现制度效能最大化。 一、 继续深化对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 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 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 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是自贸区(港) 建设的生力军, 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2019 年民营经济增加值 3713.59 亿元, 占全省GDP69.9%;2019 年税收 1104.32 亿元, 占全省总收入 87.7%;2019 年全省民营新增市场主体 23.96 万户 , 占新增市场主体的 99.0%。这也充分证明自贸区(港)建设给民营经济发展 提供了千载难逢机遇、广阔空间。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 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 下一步, 我部将继续加强各领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深化各级政府对民营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 继续发挥省促进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优势, 加强政企沟通 今年 2 月 13 日, 为做好防控疫情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肖 杰常委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 研究部署工作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新部署和新要求, 研究做好民营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服务各项工作。 按计划, 今年将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共同研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届时, 根据议题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让企业家真实反映困难和问题, 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会后, 加强对企业诉求的跟踪落实,确保企业家反映的问题, 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各成员单位将结合工作实际, 履职尽责, 继续发挥自己在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共同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三、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机制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全省民 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琼厅字﹝2019﹞28 号)精神, 今年将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机制, 省、市、 县(市、 区) 党委、 人大、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 每人联系 1-2 家重点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也将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情况, 加强与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 确定本部门本单位联系的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 各级领导干部对联系的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 一要定期走访调研, 深入了解情况, 倾听愿望诉求, 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引导和培养,鼓励企业家多沟通、 多交流, 讲真话、 说实情、 谏真言,引导企业家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三要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定期开展沟通交流活动; 四要广泛宣传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 切实增强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 五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六要营造亲商、 重商、 爱商、 护商的良好氛围,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 年 4 月 9 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省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处 刘霞 联系电话: 65373369,139769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