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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支持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创建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建议
领衔代表: 黄金城 代 表 团: 昌江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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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第63205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金城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创建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建议”(第632054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设海南(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是中核集团和我省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沈晓明省长关于“昌江围绕核电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园,要抓紧推动”“将该园区列入全省重点园区加以扶持”的指示精神,以及4月16日在中核集团公司《贺信》上批示:“感谢中核集团的支持,请昌江认真协助推进,为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我适时去调研一次”。我委高度重视,多次赴昌江调研园区规划建设情况,并指导园区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2019年12月,昌江县政府向省政府请示,恳请将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列为省重点园区。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委书面征求省级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均对此表示支持。综合各单位意见,我委建议:一是支持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列入省重点产业园区;二是园区提出的“两心三点四区”布局较为分散,难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昌江县政府应明确园区管理机构,加快编制园区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明确园区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等,同步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20年4月26日,昌江县政府再次给省级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来文,商请协助推进海南(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筹建工作。来文称,目前该县已设立园区管理机构,编制了园区空间概念性规划和产业规划,合理确定了用地规模,明确了园区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同时围绕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列入省重点产业园区夯实基础,恳请省级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尽快将海南(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列入省重点产业园区。为此,5月25日,我委向省政府请示将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列入省重点产业园区,目前,正在待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我委将继续跟踪此事进展,准备专题会议相关材料。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关凌纲 联系电话:6531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