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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政府投资项目 “容缺后补”审批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 屯昌代表团 代 表 团: 屯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0-02-1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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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政中心函〔2020〕23号办理情况标记: (B )是否同意公开: 公开​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答复海南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 632075 号建议的函屯昌代表团: 贵团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省政府投资项目‘容缺后补’审批机制的建议”(第 632075 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我中心高度重视,在结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内容之一,已列入我省 2019 年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作任务部署。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改革工作已完成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建设项目事项、流程的梳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申报材料,形成一张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窗”受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容缺受理”承诺制改革立法情况 2019 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容缺受理、承诺审批的事项和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明确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三园”)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符合省和市、县、自治县总体规划以及本园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者申请材料欠缺的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审批部门或者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可容缺后补,先予受理,经审查后颁发相关许可证件。“三园”以外的其他重点园区推广适用或者部分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由省人民政府府评估论证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或者另行制定经济特区法规规定。 三、政府投资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极简审批制等推广情况目前,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制改革适用范围已从原来的“三园”扩大到“六园”,除原有的海口高新区、老城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先行试验区外,新增了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东方临港产业园和海南湾岭农产品综合物流园三个园区。省住建厅在 2018 年 10 月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提出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建立项目联审联批制度,2019 年出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率先在我省范围内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施工许可证 1 个工作日可办结,建立建筑工程建设审批“高速公路”模式;住建部门表示,相比于“容缺后补”模式,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间更快、更少、更方便。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审批系统的建设完善,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间,精简审批材料,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再次感谢屯昌代表团对我省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0 年 5 月 11 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李宁,联系电话:6520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