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题  目: 关于对中部生态核心区农民进行生态直补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光业 代 表 团: 琼中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2020-03-06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财政厅
2020-07-01
详细查看
关闭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3209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王光业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对中部生态核心区农民进行生态直补”的建议(第632096号)收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由省财政厅负责答复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经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望采纳:中部生态核心区(琼中、白沙、五指山、保亭)是我省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主要水源涵养地,也是全省主要的生态功能区,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中部生态核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财政也在转移支付方面积极给予倾斜支持。一、近年来省财政支持中部生态核心区情况为支持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省财政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加大投入,倾斜支持:一是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升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资金统筹保障能力。2017-2019年,省财政分别下达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9亿元、81.1亿元、92.8亿元,年均增长16%。特别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在每年按照省本级年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5%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省级增量资金的50%用于倾斜支持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2017-2019年,省财政分别下达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亿元、13.5亿元、15.9亿元,年均增长20.2%。二是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公益林管护难易程度核定补助额、资金绩效等情况,2017-2019年分别下达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公益林管护经费8350.7万元、8389.7万元和8047.3万元。三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给予横向生态补偿。2019年下达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20万元。二、关于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农民进行生态直补有关问题考虑到我省各市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财力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千差万别,因此,目前尚不宜在全省统一规划实施农民生态直补措施,而是建议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自身实际研究探索生态直补制度。当前,我省已有昌江、三亚、东方、保亭、五指山、琼中、白沙等市县探索实施生态直补政策,但生态直补的范围、标准、方式均由市县政府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予以解决。以琼中县为例,2019年省财政下达琼中县财力性转移支付26.5亿元,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15亿元,琼中县可统筹用于探索实施生态直补政策。下一阶段,省财政厅将继续统筹财力对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给予倾斜支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感谢您对完善森林生态效益直补机制方面所作出的思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后续改革中予以充分吸纳和借鉴,同时也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海南省财政厅2020年5月14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厅 胡帅联系电话:0898-68531748,1336899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