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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准予我县建设昌化江叉河水电站的建议》简纯林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5-02-28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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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水办函[2005]91号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0号的答复
   
    简纯林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相信在您的关心与支持下,昌江县的水利建设步伐将会大大加快。您提出的“关于准予我县建设昌化江叉河水电站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答复如下:
    建议提出的在昌化江下游兴建叉河水电站,由于在历次水能梯级开发规划及2003年12月完成的《海南省水电资源复查成果》中均没有规划。考虑到所提出的叉河水电站与上游拟开发戈枕枢纽有密切关系,现大广坝(二期)戈枕枢纽工程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叉河水电站的开发需待国家发改委对大广坝(二期)戈枕枢纽工程立项并调整规划后才能研究确定。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建设与管理处 苏道迁
    联系电话:6530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