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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立法的建议
领衔代表: 王开博 代 表 团: 临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分办单位 交办日期
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0-02-25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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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博代表:您在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立法的建议》(第632254号),由我委负责办理。我委经过认真研究,并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现答复如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立法内容需涵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村容村貌、乡风文明、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人居环境管护等多个方面。另外,我省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省市(区)均未制定出台省级层面地方性法规。综合以上情况,我委认为,当前我省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近期暂不考虑列入立法计划。我委将根据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安排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相关调研,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制定地方性法规奠定基础。2020年5月15日